拉萨市高原农作物栽培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资源库新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主体及后续事宜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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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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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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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高原农作物栽培与种质**保护与利用**库**项目》招标主体及后续事宜的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相关利害关系人:

针对《**市高原农作物栽培与种质**保护与利用**库**项目》(项目编号:****), 现就本项目招标主体及后续流程操作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 、关于项目招标人主体的明确

本项目立项之初,拉****推广站使用** 市农业农村局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的账号发布 入场信息。现郑重明确:本项目的实际招标人及项目法人为 “拉****推广站”****农业农村局下属 ****事业单位)。 涉及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一切实质性 权利义务,均由拉****推广站享有和承担。

二、关于后续平台操作账号的说明

鉴于**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相关系统账号管理 限制,本项目后续的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系统流转操作, 仍将继续依托“****农业农村局”的平台账号代为进行。 使用该账号进行后续操作,仅为满足平台系统流转要求,不代表招标主体的变更,亦不影响拉****推广站作为本项目唯一合法招标人的地位。


三、关于异议及招标过程有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本公告事项及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问题, 招标人将依法依规处理,切实保障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各 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限内依法向招标 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招标人将依法及 时作出答复。招标人确认,本补充公告不改变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响应有效性,以 招标文件及本公告载明的信息为准。

四、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

本项目后续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拉****推广站”以自身名义发出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及履约等全部法律后果,均由拉****推广站承担。

本补充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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