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高原农作物栽培与种质**保护与利用**库**项目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主体及后续事宜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11-04 23:59 公示结束时间: 2026-11-08 00:00 本**市高原农作物栽培与种质**保护与利用**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 ),****委员会评审,确定 001**市高原农作物栽培与种质**保护与利用**库**项目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市高原农作物栽培与种质**保护与利用**库**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业绩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朱兵;胡湘华;吴天甫;胡传军;石金祥;袁成立;白雪梅 6、开标和评标时现场抽取的评标系数 A值:0.99,B值:0.96,C值:5 附件:开标结果表.pdf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纸质书面的方****公司 三、其他公示内容 各投标人、相关利害关系人: 针对《**市高原农作物栽培与种质**保护与利用**库**项目》(项目编号:****), 现就本项目招标主体及后续流程操作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招标人主体的明确 本项目立项之初,********农业农村局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的账号发布入场信息。现郑重明确:本项目的实际招标人及项目法人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 涉及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一切实质性权利义务,均由****享有和承担。 二、关于后续平台操作账号的说明 鉴于**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相关系统账号管理限制,本项目后续的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系统流转操作, 仍将继续依托“****农业农村局”的平台账号代为进行。 使用该账号进行后续操作,仅为满足平台系统流转要求,不代表招标主体的变更,亦不影响****作为本项目唯一合法招标人的地位。 三、关于异议及招标过程有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本公告事项及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问题,招标人将依法依规处理,切实保障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各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限内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招标人将依法及 时作出答复。招标人确认,本补充公告不改变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响应有效性,以招标文件及本公告载明的信息为准。 四、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 本项目后续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以自身名义发出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及履约等全部法律后果,均由****承担。 本补充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说明。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自治区**市林聚路31号 联 系 人: 洛桑顿珠 电 话: 180****200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高度**岸1栋1单元1609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52****9690 电子邮件: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