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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健全完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旅游局组织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通过各县(市、区)推荐申报、材料初审、行业专家评审、后期复核审定等规范程序,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则,择优遴选形成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入选名单。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现将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
二、公式内容
**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三、公示范围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市民群众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公示项目存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反映。反映情况须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
联系科室:艺术(非遗科)
联系电话:139****5804
五、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正式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