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第十一届深圳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实施方公开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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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第十一届**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实施方公开比选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旅游厅面向社会公开比选1家专业机构,承担本次旅博会**展区参展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经费预算不超过46.348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叁仟肆佰捌拾元整)。本预算为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方案设计、特装搭建、物料制作、展品运输管护、展演保障、宣传推广、差旅、保险、展馆相关费用、税费、撤展清运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二、项目内容

(一)展区设计与特装布展。完成150㎡**特装展位整体设计、施工、现场布置,以“幸福**﹒扎西德勒”为主题,设置形象展示区、非遗互动体验区、旅游线路及政策咨询区、特色商品展销区、文艺演出区、商务洽谈区、特色文创展销区等功能分区;融入民族团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视觉元素,凸显中华文化底色,打造庄重大气的参展场景。

(二)物料设计制作。负责制作宣传折页、招商手册、宣传品等各类参展宣传物料。

(三)展品与现场展演保障。完成不少于1000件文创产品、非遗产品、旅游商品的运输、现场陈列、展期管护、撤展清点回收,建立展品出入库台账;因承接方运输、保管不当造成展品损毁、灭失的,由承接方承担赔偿责任;展品于运输交接时由采购人与承接方共同清点,双方签署载明展品名称、数量及价值的交接清单,作为展品损毁、灭失赔偿的计算依据。配合落实3名工作人员、8名舞蹈演员、2名非遗传承人交通、住宿、餐饮等出行保障工作(交通、住宿、餐饮等保障标准参照**自治区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相应档次执行)。

(四)宣传推广工作。对接主流媒体、文旅自媒体、旅游博主,开展会前预热、现场直播、会后深度报道;依托**文旅媒体矩阵开展线上宣传;负责展区宣传册、海报等宣传品的发放。宣传推广设置最低量化指标:现场直播不少于4场次、主流媒体及自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次、宣传品发放不少于280份,具体指标作为验收和付款的重要依据,由采购人结合预算和展会目标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三、采购方式

(一)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金额低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

(二)为确保采购项目依法依规进行,项目采取比选方式进行。

****政府****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文旅”微信公众号公开邀请至少3家具有承接资****公司参加综合比选。

(四)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总分为100分,****小组对参选文件按下列评分细则逐项评分、汇总排序,择优确定1家单位承接服务。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本次比选评审由****旅游厅****小组实施,按照上述评分细则对参选文件独立评审、汇总评分,确保评审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四、投标参选

****公司资格

1.参选单位须具备展会特装布展、文旅活动策划实施相关服务能力,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公司注册年限不低于1年(2025年11月4日前完成注册)。

2.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3.参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影响本项目履约的重大失信记录。

(二)投标步骤

意向参选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编制参选资料,编制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8:00,材料包含:

1.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意向书(加盖公章,注明有效联系电话)。

4.委托代理参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博览会参展参选文件(按以下固定板块顺序独立分章编制:

第一部分:项目报价;第二部分:整体实施方案;第三部分:展区设计方案;第四部分:展品与展演保障方案;第五部分:宣传推广方案;第六部分:服务保障与应急方案;第七部分:类似业绩)。

6.如有其他内容,****公司自行按照采购要求补充。

重要编制要求:参选文件各板块内容独立编排,不得跨板块混编、穿插放置内容,不得将某一评审板块所需材料放在其他章节。评审工作仅在对应板块内审阅该项材料,分散在其他章节的内容不予采信、不予计分。参选文件须编制详细目录,清晰标注各板块页码。

参选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统一密封包装,密封袋外侧显著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参选单位对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所有参选资料不予退还,参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准备相关费用。

(三)排除事项

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比选终止,并按规定告知所有参选单位:

1.符合资格条件且对本公告实质性响应的参选单位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比选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所有参选单位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

4.参选单位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其参选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影响其他参选单位继续参与比选;

5.因重大政策调整等原因采购任务取消。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承接单位提交项目执行结项报告、全套影像资料、宣传成果汇总台账(宣传成果应达到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约定的最低量化指标)、展品回收清单等验收材料,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验收。本项目所有展区设计方案、宣传物料等成果知识产权归****旅游厅所有;承接方保证本项目全部成果(含字体、图片、音视频、设计素材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因成果引发的第三方主张和索赔,由承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材料接收时间和地点

(一)本公告自2026年11月4日发布,意向参选单位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编制并提交参选资料。

接收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9日18:00,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材料不予受理。

(二)接收地点:****旅游厅北楼106办公室(**自治区**市**区夺底路2号)。

七、咨询联系方式

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咨询电话:0891-****003。

附件:2026第十一届**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实施方公开比选评分标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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