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分别为地块一~地块八、地块十~地块十一,按项目地块开展相关工作。其中调查地块一位于**县增期乡真措村,中心坐标为E:92.40643°,N:29.66869°,面积为0.029公顷。调查地块二位于**县增期乡岗布村,中心坐标为E:92.40600°,N:29.60238°,面积为0.03公顷。调查地块三位于**县增期乡达杰村,中心坐标为E:92.29786°,N:29.51307°,面积为0.0334公顷。调查地块四、五位于**县增期乡增期村,中心坐标分别为E:92.37853°,N:29.49615°,面积为0.0349公顷;E:92.37854°,N:29.49572°,面积为0.0348公顷。调查地块六位于**县增期乡增期村,中心坐标为E:92.35645°,N:29.44643°,面积为0.0727公顷。调查地块七、八位于**县增期乡梦琼村,中心坐标分别为E:92.41698°,N:29.41897°,面积为0.0334公顷;E:92.41627°,N:29.41819°,面积为0.0352公顷。调查地块十、十一位于**县增期乡梦琼村,中心坐标分别为E:92.46785°,N:29.41164°,面积为0.031公顷;E:92.46137°,N:29.41011°,面积为0.0234公顷。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 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中规定的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开展。
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走访、收集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的相关资料。通过汇总分析技术资料,编制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