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自治区
**某单位公寓房阳台隐形防护网采购安装项目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直接面向市场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公寓房阳台隐形防护网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高强度隐形防护钢丝 | 直径:2.0mm(允许偏差±0.05mm) | 平方米 | 1035.96 | 核心材料,需 |
| 2 | 特厚防护导轨/支架 | 材质:304或316不锈钢;若选用304不锈钢,须提供CMA耐候检测报告,满足高原耐盐雾、抗紫外线老化使用要求;壁厚≥2.5mm,或根据结构计算书确定,优于市面常规1.5-2.0mm规格; | 米 | 1812.93 | 不含普通薄壁 |
| 3 | 连接件与锚固系统 | 类型:专用高强度连接件、膨胀螺栓、化学锚栓;材质应于导轨、钢丝材质匹配,防锈防腐性能不低于主体材料 | 需与导轨配套 | ||
| 4 | 安装服务 | 1.安装范围:公寓楼阳台区域,安装高度从玻璃护栏上沿至屋顶(含顶部封边、侧面拉紧、底部固定)。 | 项 | 1 | 包工、包辅材 |
1.项目预算(询价限额):108,775.8元;(大写:壹拾万零捌仟柒佰柒拾伍元捌角)
2.本项目为闭口全包价,包含主材、辅材、运输、安装、税费、质保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款项。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4.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价中标方式执行。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7.安装位置说明:位于【**自治区**市市内】覆盖阳台外侧及顶部空间,总投影/展开面积约1035.96平方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行业资质: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技术能力要求:供应商需具备2.0mm及以上规格高强度钢丝及特厚导轨系统的安装经验;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护栏上沿至屋顶”结构的受力计算书和节点大样图;(3)人员要求: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操作证,并购买足额高空作业意外险。
(六)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5.供应商诚信承诺;
6.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8.报价文件;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扫描成PDF打印后同报价材料一同提交。
六、报价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材料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11月9日15时。
2.报价材料递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采取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材料,将所有报价材料一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材料递交地点:**自治区**市**区。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11月7日10时30分
八、评审时间、方法
1.比价时间:2026年11月9日15时30分。
2.比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法组织采购,召集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服务需求及资质的基础上,采取最低价者中标的原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旦先生,联系电话:173****777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段先生,联系电话:180****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