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乡镇法律顾问相关服务事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司法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乡镇法律顾问服务相关事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1栋2单元7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9日15点30分(**时间)前按标段分别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司法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乡镇法律顾问服务相关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标段及预算: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按标段号顺序依次开标、评审:
标段一:**三个乡镇(**镇、塔杰乡、章多乡)法律顾问服务,预算金额:260,000.00元(贰拾陆万元整),最高限价:260,000.00元(贰拾陆万元整);
标段二:**三个乡镇(唐嘎乡、雪乡、邦堆乡)法律顾问服务,预算金额:260,000.00元(贰拾陆万元整),最高限价:260,000.00元(贰拾陆万元整)。
各标段具体服务乡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磋商文件第三章)。
兼投与成交规则: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两个标段兼投。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磋商小组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依次评审,每个标段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已被确定为标段一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不具有标段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资格;标段二从剩余具有资格的供应商中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合同履行期限:以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相应政策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1)供应商须****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1栋2单元702号)。
方式:现场获取(接受邮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二条和第四条相关资料,胶装成册并加盖印章,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供应商如投两个标段,前述报名材料可提交一份,但须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中写明所投标段。
售价:¥85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方式:按标段分别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1栋2单元702号。
逾期送达、未按标段分别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开启(磋商开始)
时间:2026年11月12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1栋2单元702号。
开启顺序:先开启标段一响应文件,标段一评审结束后开启标段二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路3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891-****27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1栋2单元702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38****110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