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 | |
| **绿土****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21日作出(2026)藏01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6)藏0124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有序推进重整程序,全面查明债务人资产状况、准确核定资产价值,为制定重整计划、引入重整投资人和处置财产提供依据,切实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6条等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现决定公开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机构条件 1、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名机构具备与本次评估业务相适应的评估专业人员,其中具有资产评估师(含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名; 3、报名机构须提供近三年内承办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重整案件)评估业务的业绩材料及相关案例; 4、报名机构及其指派人员与债务人及其股东、关联方、主要债权人、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情形; 5、报名机构及其指派人员近三年内无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者不良执业记录,且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报名机构及其指派人员无《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接受委托的情形,并同意接受本公告载明的全部条件(含费用及风险安排)。 二、工作范围 1、以破产受理日(2026年10月2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债务人全部存量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进行清查盘点与价值评估; 2、根据重整案件实际情况,分别对债务人资产采用清算价值和持续经营(重整)价值等价值类型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报告,明确所采用的价值类型及评估方法、依据与测算过程,为制定重整计划、引入重整投资人和财产变价提供依据; 3、****法院或管理人确定的债务人资产,根据需要开展单项评估或者复核;如果涉及资产处置事项,针对拟处置资产出具评估报告; 4、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等特殊资产单独评估,列明担保财产清单及对应评估值(如存在); 5、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2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报告,因资产情况复杂确需延期的,经管理人同意可以适当顺延; 6、配合管理人制作财产变价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就拍卖保留价确定、评估事项等提供专业意见,****法院或者管理人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询问、答疑; 7、对债务人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同时,向管理人提供与重整事项有关的评估问题的咨询与支持; 8、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后,如果破产重整案件未完结需要重新评估的,需要无条件配合出具新的评估报告; 9、根据破产案件推进的实际情况,提供其他与评估相关的专业服务。 三、参选提交资料 1、参选债务人破产重整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近三年承办破产案件的业绩及案例、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情况、本项目工作计划与安排等);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产评估机构执业备案(登记)证明及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主体合法执业资格的证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经历及身份证明材料; 4、参选机构关于与债务人及其股东、关联方、主要债权人、管理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近三年内未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者不良执业记录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时、高效、规范履职并同意费用安排的承诺书; 5、评估工作方案及报价方案(含税费及收费依据); 6、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贰份,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后提交管理人,并另附电子扫描件(如有)。 四、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8时; 2、提交方式: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提交,须保证材料于截止时间前送达管理人处,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收件人:金明章;联系电话:138****8000(工作日9:00—12:00、14:30—18:00);收件地址:**自治区**市**区古泽小区南门19号******事务所。 五、评选办法 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机构资质、执业能力、承办破产案件业绩、报价及工作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竞争性磋商;经综合评审确定首选评估机构一家、备选机构一家,评选结果经****人民法院许可后确定,并书面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中选机构应按照管理人安排及时签订委托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若中选机构放弃或者不能正常履职的,管理人有权按照评审结果启用备选机构。 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本公告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附件 评估机构遴选公告.docx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