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入围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响应单位:
我公司就2026年10月26日发布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入围项目(项目编号:****)发布澄清如下:
一、澄清事项
(一)澄清事项1:原征集文件资格要求
原文内容:“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证书,(注:专项资质须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资质)。”
现修改为:“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证书。”
(二)澄清事项2:原征集文件第三部分评审办法 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原文内容:类似项目业绩(20分):每提供一个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的工程质量检测类似服务相关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可得20分。
现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15分):每提供一个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的工程质量检测类似服务相关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可得15分。
(三)澄清事项3:原征集文件第三部分评审办法 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新增评分内容:资质类别(5分)
①供应商提供综合资质的,可得5分,此小项最高5分;
②供应商提供专项资质的,1个专项资质得0.5分,最高得4.5分;此小项最高得4.5分;
注:专项资质共9项(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果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本项最高得5分。
(四)澄清事项4:原征集文件第三部分征集公告中征集文件获取时间**至2026年11月4日18:时00分前,开标时间同时延期至2026年1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原征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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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