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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委托方式,确保选定承训机构公开、透明、合规,有效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心〔2024〕35号)和《**自治区本级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经办流程(试行)》****中心〔2023〕114号)、《**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工作办法(试行)》(日人社发〔2024〕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10月29日我局组织12家有意愿联合开展第四期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报名机构召开****联合开展第四期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会议,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陈述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候选出得分最高的5家培训机构(详情附件),开展本次培训班。现将联合开展第四期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候选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共5天,工作日)
接待时间:10:00-13:00;15:30-18:30
联系电话:0892-****692
联系地址:**市**区经开区开放大道与格勒路交叉口(教学楼六楼603室)。
附件:****遴选联合开展第四期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候选机构名单(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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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