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全面核验第三方检测机构技术能力,防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我单位开展全区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盲样考核样品采购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 价 人:****
二、项目名称:**自治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盲样考核样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样品采购清单
四、资金限额:7万元。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环境监测标准样品/质控样品销售相关经营资质;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采购技术及质量核心要求
1.考核样品需包含证书/说明书,证书/说明书包含:标准值、不确定度、有效期、基体信息等。
2.样品基体:包含水质(废水、地表水)、土壤、废气等环境监测常用基体盲样,****实验室分析考核。
3. 均匀性、稳定性:样品均匀性、稳定性满足盲样考核要求,样品剩余有效期交付时不少于6个月,避免考核还没做完样品失效。
七、响应文件组成
1. 报价函;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八、中标方式
本次询价在满足全部技术要求前提下,最低价者中标。报价函须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须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密封递交。
九、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十、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本次遴选工作由****综合监测处负责,公告时间结束前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后送至****综合监测处。
联系人:仁桑 联系电话:0891-****08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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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