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PLZR2026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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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普自然资挂〔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内容,******草原局决定对**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县贤柏林寺以东侧

6666.35

商业用地

40

1.0-2.0

≥20

≤50

≤24

(一)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草原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普规字〔2026〕第001号文件为准。

(二)地勘:对于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

二、出让方式

拟采取挂牌的方式在**自治区公共**交易服务平 台进行公开出让。全部报名、报价、竞价均线上办理,不接 受线下书面报价。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存在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闲置土地、拒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的主体,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报名。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公司履行出让合同全部义务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3.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4.竞买申请人应当自行踏勘宗地现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完全知晓并接受宗地现状、本公告及全部挂牌出让文件的所有约定。

5.****托代理机构初审、******局终审制度,审核全部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及保证金缴纳权限,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开发建设时间

竞得人需在签订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一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完成竣工验收。开工、竣工以自然**部门现场核验时间为准。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五、公告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告时间:自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7日18时00分止;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8日10时00分至2026年11月27日10时30分;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7日10时30分;

4.挂牌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5.现场竞价规则:挂牌报价期限届满时,如若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仍存在继续报价意愿,线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转入限时竞价环节。限时竞价的倒计时时长、报价间隔、操作流程等全部细则,均以**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后台既定交易规则为准,最终以限时竞价环节产生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确定为该宗地最终竞得人。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竞买申请人自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7日18时00分前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cn)注册账户查阅文件,也可前往受托机构****现场领取纸质文件,并在交易系统线上提交竞买申请完成报名。

2.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8时00分止;由****负责报名资料完整性初审,******局进行终审,全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查看资格预审结果,系统生成《资格审查通知书》后方可参与挂牌竞价。

3.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7日18时00分止,以资金足额到账为有效缴纳唯一标准,逾期未到账视为丧失竞买资格;未通过初审及终审的主体不得转账缴纳保证金。

4.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七、宗地的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出让面积

(m2)

单价

(元/m2)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

6666.35

402

267.99

80.40

20万/次

八、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帐 号:138****32364

备注要求:转账附言完整填写“**县 ****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以竞买申请人账户转账缴纳。本****托代理机构代为收取、保管、退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交付具体时间,严格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按净地标准交付。

(二)所有意向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前,自行前往宗地现场实地踏勘,熟知地块现状地貌、各项规划管控指标、项目建设要求以及各类经营潜在风险。一旦提交竞买报名材料,即默认全面认可本次挂牌全部条款约束;竞拍成交后,不得再以地块现状、规划条件、前期未知风险等理由发起异议、申请减免价款或是索要赔偿。

(三)出让方结合项目审批情况、宗地权属问题、政策变动及各类不可抗力因素,有权酌情延期调整挂牌时段、补充更正公告内容,或是中止、终止本次挂牌交易活动。所有调整变更内容统一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意向报名企业应当自行随时登录平台留意更新通知,竞买人不得因未及时查看补充公告,向出让方及代理机构提出诉求与索赔。

(四)本次宗地挂牌出让全程实行线上系统报名,不接纳电话、口头申报、邮寄材料、电子邮箱报送等任何线下非渠道报名方式。

(五)本次挂牌成交地价仅包含土地本身出让价款,不涵盖交易服务费、契税、印花税及后期办证所有规费。竞买保证金待出具成交确认书之后,按规定转为合同履约定金; 未成功竞得地块的报名单位,可在挂牌活动全部结束后,自行向受托拍卖代理机构申请办理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手续。

(六)本次挂牌交易代理服务费按宗地成交总价款收取,代理服务费、各项税费、不动产登记办证相关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自行全额承担缴纳。

十、交易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委托****按照公共**交易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出让公告统一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公开发布。

十一、违约责任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足额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逾期超过60日未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有权就实际经济损失向竞得人追偿。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解释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草原局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草原局

联系人:索朗卓玛

联系电话:0897-****290

受托代理机构:****

联系人:次仁

联系电话:139****9906

******草原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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