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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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中心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流中心项目 已由 山发改投资〔2026〕303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申请援藏资金及本级财政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总承包(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交流中心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

2.2工程地点:**市

2.3 项目概况:结构改造2900平方米(其中:档案馆钢结构夹层1600平方米,原剧场阶梯式梯段区域改造1300平方米),剧院改造8235.24平方米,新增电梯土建(含电梯基坑),**配电间182.21平方米,以及总平给排水、强弱电、消防、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其中:电梯2部,安防设备、档案馆设备、空调设备等其他设备)等附属工程。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本项目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

2.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建设工期210日历天(具体的开竣工日期、设计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的在职人员。施工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配备安全员(至少1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机械类安全员C1或土建类安全员C2或综合类安全员C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承担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如提供EPC总承包业绩中包含房屋建筑设计工作内容的,可认定为设计业绩;包含施工内容的,可认定为施工业绩。

3.1.4 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应各自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 备案要求:投标人须按要求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均应提供)

3.1.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其他黑名单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1.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组成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签章等投标核心事项由牵头人负责办理;牵头人未办理,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要求可独立投标。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间2026年10月28日15时30分至2026年11月3日15时3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cn/)关注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

4.2报名者请于**时间2026年10月28日15时30分至2026年11月3日15时3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4.3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时间2026年11月18日11时00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5.2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公共**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开标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自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无效。

5.3投标文件未按格式要求使用CA锁在签章处进行电子签章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注意事项

6.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公司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仍未解密成功(含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http://ggz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泽当镇**路32号

邮 编:856001

联 系 人:曲珍

电 话:0893-****3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堆龙德****花园5栋1单元8层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199****41669.

监管部门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89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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