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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筑垃圾**化综合开发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区建筑垃圾**化综合开发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给予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区建筑垃圾**化综合开发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一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区罗玛镇哈热村;二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区**镇甘丹康桑村
实际总投资:3540万元
实际建设内容:水泥砖、装配式建筑构件、中空玻璃、夹胶玻璃未建成,本次验收为阶段性环保验收,只针对已建成的一地块机制砂、二地块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水稳生产线进行验收。一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垃圾处理车间、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综合楼等附属配套工程;二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沥青混凝土生产车间、****搅拌站、水稳站及附属配套工程。一地块实际年生产机制砂20万t/a;二地块设计年生产沥青混凝土12万t/a、商品混凝土6万m3/a、水稳4万t/a。
二、验收公示
1、公示内容
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2、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三、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嘎松183****6666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唐工****@qq.com
链接: https://pan.**.com/s/1C8Ci68xuQAQUhljNAgHmnQpwd=gsks 提取码: gs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