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跨****中心装修项目(EPC)安装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高新区跨****中心装修项目(EPC)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新区跨****中心装修项目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跨****中心装修项目 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安装工程 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柳梧新区 。 建设规模:**高新区跨****中心装修项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空调VRV、新风系统、给排水;智能化系统:LED外墙大屏(20×9m、15×9m)、音视频系统、信息发布 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配套设施:服务吧台、储物区、体验家具、导视系统、外立面 夜景灯带等,以及相关的建筑景观总平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其他: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高新区跨****中心装修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905.52㎡,其中一层约455.52㎡(主展示区),二层约450㎡(体验区)。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工程:电气、照明、空调VRV、新风系统、给排水;智能化系统:LED外墙大屏(20×9m、15×9m)、音视频系统、信息发布 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配套设施:服务吧台、储物区、体验家具、导视系统、外立面 夜景灯带等,以及相关的建筑景观总平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 部内容。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为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1个包件,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确定1个中标人。 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1月20日 。 2.3 其他:(1)暂定工期3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 (3)签订合同后合同投标人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条款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1****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交建云商平台”(以下简称“交建云商” ,下同)(网址: https://emp.****.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月 02 日 10 时 00 分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交建云商” ,在所投包件内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交建云商”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建云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高新区跨****中心装修项目经理部 地 址 : ******高新区跨****中心装修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 翁伟轩 电 话 : 131****7606 传 真 : /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 / 2026 年 10 月 27 日 附 录: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 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 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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