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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社会
监督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升医保执法透明度、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畅通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营造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医疗保障执法环境,根据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区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法律工作者、医药行业从业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参保群众代表及热心医保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报名。
二、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督工作。
(三)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社会责任感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四)了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观察分析、沟通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开展监督工作。
(五)自愿无偿参与医保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工作,服从统一管理,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六)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范、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及医保**政策,普及医保合规知识,引导群众、医药机构自觉守法。
(二)执法行为监督。监督辖区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全过程,重点监督日常检查、稽核核查、案件查办、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投诉处置等执法行为,监督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三)行业行为监督。****医疗机构、****药店、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及时发现、反馈欺诈骗保、违规收费、违规诊疗等违法违规线索。提供问题线索,经查实的按照《**自治区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兑现奖励。
(四)收集民情民意。广泛收集群众对医保行政执法、政策落实、服务保障、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我局反馈群众诉求、问题短板和改进建议。
(五)参与监督活动。受邀参与医保执法评议、专项检查、座谈调研、执法监督评估等活动,客观公正提出监督意见、整改建议。
(六)严守工作纪律。依规履行监督职责,不干预正常行政执法工作,不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不擅自对外发布涉密监督信息。
四、聘任期限
本次聘任的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任期 3 年,期满自动解聘。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履职情况,可择优续聘;对履职不力、违反工作纪律、不再适合担任监督员的,将随时予以解聘。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材料
1.《**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附后,可自行打印填写);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个人相关资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医疗、媒体从业证明等,可选)。
(三)报送方式
请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医保行政执法监督员 + 姓名 + 联系方式。
六、选聘流程
(一)资格初审。我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二)筛选确定。结合报名人员职业背景、专业特长、综合素质及区域分布,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任。拟聘任名单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书,纳入医保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库统一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聘任不收取任何费用,监督员履职为公益义务工作,无薪酬待遇。
(二)我局将定期组织监督员开展政策培训、业务交流、监督活动,为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咨询电话:0891-****805。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9:30-13:00,下午 15:30-18:00
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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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附件:
**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
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 职业 | 联系电话 | ||||
| 个人简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