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市市级重点项目《**青稞主要真菌病害综合防控技术研发项目》关于青稞籽粒中真菌毒素定量测定内容发布如下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青稞主要真菌病害综合防控技术研发项目;
(二)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最高限价:18.00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五)采购内容:详 见附表。
二、资格要求
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1)投标方具有CMA/CNAS检测资质;(2)具有自主独立的检测场所,检测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检测机构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小组成立
****小组由****推广中心****小组组织相关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5人及以上****小组。
四、递交材料
(一)基本资质条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NAS)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产品报价单(加盖鲜章)及质量保障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检测服务符合标准、数据真实准确、渠道正规,法人签字盖章);
(四)提供近两年内同类项目检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五)详细检测方案(含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质量控制措施等);
(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递交资料的时间、地点
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相关资料。递交资料请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月27日(不含周末)18:30(三个工作日);
(二)递交地点:****办公室(****市**区**南路31号);
(三)联系方式:139****4077
六、确认中标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机构按照综合打分法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后确定中标方。本次中标方不允许分包行为,中标方对全部检测结果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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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附件:青稞籽粒中真菌毒素的定量检测指标及数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