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胎儿宫内监护能力实训教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6年胎儿宫内监护能力实训教学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6年胎儿宫内监护能力实训教学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四)最高限价:28.535万元
(五)采购需求:远程胎监产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训系统1套、超声胎心监护终端5台,终端设备接口1项,病历教学研讨1项。共计4项设备。系统及终端均满足高原环境适配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六)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其中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相关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查询为准。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为**市**南路矿业一区1—6。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其他补充事宜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 逾期送达或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由参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 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报名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报名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
联系电话:181****3592
比选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南路矿业一区1—6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99****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