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施工部位 | 备注 |
| 1 | 膜袋混凝土 | C20 | 立方米 | 1000 | 1、2号排洪隧道 |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W8、F300) | 立方米 | 1000 | 1、2号排洪隧道 |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W8、F300) | 立方米 | 1000 | 1、2号排洪隧道 |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1000 | 1、2号排洪隧道 | |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W8、F300) | 立方米 | 500 | 1、2号排洪隧道 | 防水等级不低于S8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运杂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货物验收方式
(1)以甲方签收的乙方送达商品混凝土的送货单据所记载的数量为依据,供应过程中甲方可随时抽检,如发现实测数量低于与送货单数量,则按照本批次实测数量中最低的数量计算。
(2)商品混凝土必须将现场留存的有效试样,进行标准养护,28天龄期的抗压强度值作为检测评定的主要依据。
(3)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4)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5****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工程监理、****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2.5小时,春冬季3小时),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交货时随货物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份,甲方收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甲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本月16日至本月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乙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完成后3个月支付已入账材料款的8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超过80%;
(3)项目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入账材料款的85%;
(4)项目结算审计完后付至已入账材料款的98.5%;
(5)待项目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1.5%货款。
(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银行、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7)逾期付款特别约定。
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但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供应商维权渠道:
****中心0710-****384/136****0520,邮箱****@163.com。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也有权拒绝任何报价文件,最终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确定。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县雄村铜矿采选工程--尾矿库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胡登文 联系电话:176****6655 邮箱:****@qq.com
到货地址:**自治区**市**县吾坚村
2.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710-****384
2026年10月21日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一局/一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10-21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10-26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