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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藏人社发〔2022〕26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劳动保障监察科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1月19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894-12333、0894-****688,地址:****市**区青年路3号****劳动保障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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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