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关于公开选择县城清洁能源供****公司的公告(第二次)
为加快推进**县清洁能源供暖项目的实施,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和民生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管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具备相应****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工程物探、房屋质量检测、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欢迎符合相关****公司参与,凡****公司,请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18:00前,法人或委托人携带身份证、确认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至****(联系电话:旦增加布183****6662)。逾期招标人不予接受,相关信息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项目类别 | 资格要求 |
| 1 | **县县城清洁能源供暖项目 | ********管理局) | 工程物探 |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专业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 2 | **县县城清洁能源供暖项目 | ********管理局) | 房屋质量检测 |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专业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 3 | **县县城清洁能源供暖项目 | ********管理局) | 防洪影响评价 |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专业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相应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
****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