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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0-20
| 项目名称 | **市**县**乡集中连片人工种草水井灌溉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地区**县**乡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白江宏 |
| 联系人 | 多杰次仁 | 联系电话 | 173****1000 |
| 项目投资(万元) | 68.7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02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机井13口(分别为吾前村4口,杂空村2口,赛龙村4口,巴拉牧场2口,****基地1口),项目总面积40平方米,设备:13台深井潜水泵(型号为100QJD3-50/10-1.1),52块光伏板,52块电瓶,13套逆变器,52套光伏板架子,13套保温箱,dn32PE100级管长2600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根据现场实地调查评价区环境现状和生态环境发展趋势,预测分析工程的施工和运行对评价区环境影响的结果表明,本工程建设不涉及环境敏感点。区内生态及社会环境处于基本协调状态,工程的建设将极大改善评价区内防洪效益。工程不利影响主要是对区域工程占地、水土流失的影响等方面,且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程度均不大,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种不利影响均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总体评价认为,工程不存在制约性的环境影响因素,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 ||
| 承诺:**** 白江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白江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