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供暖期
供暖设备运维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拟计划采购供暖设备运维服务,相关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供暖期供暖设备运维
预算金额:300000.7元
最高限价:300000.7元
采购类别:服务类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标。
二、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有效的营业执照:因本项目技术需求专业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授权委托书签字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服务内容
负责学校教学、办公、周转楼、学生宿舍等共计187373㎡建筑供暖设备及管网系统和散热片,包括11个供暖片区,9个供暖设备机房所有空气源热泵机组、定压补水装置、承压缓冲罐、全程水处理器、各类阀门、铜铝复合暖气片及配套温控阀、温控系统、供电设备等的日常巡检、保养、参数调整及运行数据分析等与供暖相关的所有设备和管道的运维。
四、服务要求及时限
服务要求。对学校供暖系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维修、保养,确保供暖系统中各项设施设备24小时正常使用,达到供暖预期效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切身利益。
服务时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提交材料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至善楼2306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6:00时止。
材料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
六、采购方式
在****后勤管理处会议室进行现场报价。为充分保证服务质量,届时将综合报名企业实力、工作业绩、报价等进行择优选择。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16:00时止。
八、采购人信息名称
****
地址:**市**区育才西路110号
九、联系方式
孔老师 139****9015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十、其他说明
1.对符合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投标人采取综合评定方式确定供应商,以最终发布的中标公告为准,届时中标公告将在****官网上公示,非中标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2.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安排人员进场开展供暖设备运维工作。
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或贿赂行为。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我校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所有提交的文件均应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资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或解除合同。
十一、评审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3.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无人答疑和澄清导致响应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澄清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5.评审小组。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性****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等。
十二、评分细则
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2.评分计算:各评委独立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 证明材料:凡评分涉及的证书、合同、社保、照片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审板块 | 分值 | 主要内容 |
| 报价部分 | 25 | 最后磋商报价 |
| 技术部分 | 60 | 运维实施方案(含盖我校教学楼、办公用房、周转楼、学生宿舍等区域全部供暖设备、管网系统、末端散热设施运维管理,设备含空气源热泵机组、定压补水装置、承压缓冲罐、全程水处理器、各类阀门、铜铝复合暖气片及配套温控阀、温控系统、配套供电设备等设施)、人员配备、应急能力、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
| 商务部分 | 15 | 类似业绩、项目团队资信、服务承诺 |
5、评分细则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
| 1 | 报价(25%) | 25 | 评审因素:磋商报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 / 最后磋商报价)× 25 说明:磋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
| 2 | 技术部分60% | 供暖运维实施方案 | 15 | 针对本项目供暖系统类型和运维范围,提供完整的运维实施方案。至少应包含:供暖前准备、供暖期运行调节与巡检、供暖结束后保养维护、日常缺陷处理流程、停暖与恢复供暖操作等关键环节。 方案完整、环节齐全、与项目供暖系统实际高度匹配,各阶段操作流程清晰可执行,得 13—15分; 方案较完整,主要环节覆盖,具备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8—12分; 方案有缺项,或内容通用化、针对性不足,可操作性较差,得 3—7分; 未提供运维实施方案,或方案与供暖运维无关,得 0分。 |
| 供热设施维护保养方案 | 15 | 重点评审对空气源热泵机组、定压补水装置、承压缓冲罐、全程水处理器、各类阀门、铜铝复合暖气片及配套温控阀、温控系统、配套供电设备等供热设施的维护保养安排。 维护保养项目齐全,保养周期、操作标准、责任分工明确,水质化验与药剂管理方案完整,备品备件计划合理,得 13—15分; 维护保养项目较齐全,周期和标准基本明确,具备可操作性,得 8—12分; 维护保养内容不完整,或流于通用描述,缺乏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具体安排,得3—7分; 未提供,或内容无法支撑供暖设施维护需求,得 0分。 | ||
| 拟投入运维团队 | 15 | (1)人员配置(8分) 根据项目供暖面积、设备规模,评审拟投入人员的数量、岗位结构(项目负责人、水暖维修工、水质化验员、电工等)是否合理充足。 配置充足、岗位齐全、分工明确,满足供暖期全天候运行值守和维修需要,得 7—8分; 配置基本合理,主要岗位覆盖,可满足基本运维需求,得 4—6分; 配置存在明显缺口或岗位结构不合理,得 1—3分; 未提供人员配置方案,得 0分。 (2)人员资质(7分) 核查拟派人员的持证情况,重点包括:项目负责人、水质化验员、电工等持有效作业操作证。 关键岗位人员持证齐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人证一致,得 7分; 关键岗位持证基本齐全,个别岗位证书有欠缺但不影响法定准入,得 4—6分; 存在关键岗位无证或证书失效情形,得 1—3分; 未提供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得 0分。 | ||
| 应急处置能力 | 10 | 评审针对供暖运维典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处置能力,重点包括:空气源热泵机组、管网泄漏、停电/停水、极端低温天气应对、散热片漏水等场景的应急响应流程、抢修到达时限。 预案覆盖全面,场景针对性强,响应流程和时限明确,抢修**有保障,得7—10分; 预案主要场景覆盖,流程基本清晰,具备可操作性,得 3—6分; 预案通用化,缺乏针对本项目供暖系统的具体处置措施,得 1—2分; 未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得 0分。 | ||
| 运行管理制度 | 5 | 评审项目运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针对性,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值守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水质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 制度健全,贴合本项目供暖系统实际,可执行性强,得 5分; 制度基本齐全,有一定针对性,得 3—4分; 制度缺项较多或通用化明显,得 1—2分; 未提供,得 0分。 | ||
| 3 | 商务部分15% | 类似业绩 | 8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磋商文件载明的起算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供暖运行维护、供热服务或同类供暖托管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 2分,最高得 8分。 有效业绩须同时满足:(1)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供暖系统运行维护或供热托管;(2)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计分。 |
|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资信 | 4 | 项目负责人具有供暖/供热运维项目管理经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得 0—2分; 技术骨干具有与供暖系统相关的职业资格或职称(如暖通/热能专业职称、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每人得 0.5分,最高 2分。 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相应项不得分。 | ||
| 服务承诺 | 3 | 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作出的实质性服务承诺,包括供暖质量承诺、抢修响应承诺、人员稳定性承诺、供暖期不间断服务承诺等。 承诺内容具体、可考核、与项目需求高度匹配,得 3分; 承诺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可考核性,得 2分; 承诺笼统或缺乏实质内容,得 1分; 未提供,得 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