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浪卡子县伦布雪乡巴纠塘水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10-19 18:30 公示结束时间:2026-10-22 18:30

本**市******水库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 ),****委员会评审,确定 001**市******水库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评标情况001**市******水库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工期/交货期

1

****

****8151.99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600日历天

2

湖****公司

****2764.61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600日历天

3

**路源水利****公司

****9253.35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60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名称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

肖枭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251********02752

2

湖****公司

安意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243****15666

3

**路源水利****公司

徐刚

二级建造师,鄂242****4818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

已响应

2

湖****公司

已响应

3

**路源水利****公司

已响应

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业绩

1

****

2

湖****公司

3

**路源水利****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公共**交易网在平台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评审得分:92.05633 投标报价(元):****8151.99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公司

评审得分:91.70854 投标报价(元):****2764.61

第三中标候选人:**路源水利****公司

评审得分:90.94999 投标报价(元):****9253.35

废标原因:

******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页,第五章2.2.2要求(所有工程量清单每页均需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方为有效)不符合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4条,第1、5条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关于工程量总说明中要求的承诺“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将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给予承诺,计算时不予调整(包括上述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及错漏项等)”;

**亿****公司:

不符合工程量清单第五章要求,没有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关于工程量总说明中要求的承诺“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将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给予承诺,计算时不予调整(包括上述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及错漏等)”

**市****公司:

不符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5)“在投标文件中给予书面承诺”规定。;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关于工程量总说明中要求的承诺“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将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给予承诺,计算时不予调整(包括上述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及错漏项等)”

**鸿成佳****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页,第五章2.2.2要求(所有工程量清单每页均需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方为有效);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关于工程量总说明中要求的承诺“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将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给予承诺,计算时不予调整(包括上述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及错漏项等)”;

****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页,第五章2.2.2要求(所有工程量清单每页均需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方为有效)不符合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4条,第1、5条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关于工程量总说明中要求的承诺“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将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给予承诺,计算时不予调整(包括上述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及错漏项等)”

****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页,第五章2.2.2要求(所有工程量清单每页均需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方为有效)不符合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4条,第1、5条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关于工程量总说明中要求的承诺“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将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给予承诺,计算时不予调整(包括上述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及错漏项等)”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水利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甲竹林镇**路35号

联 系 人:白玛

电 话:177****74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区格巴小区12栋2单元

联 系 人:彭体

电 话:187****9096

电子邮件:/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