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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白朗县杜琼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审批
西藏-日喀则-白朗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329MB1K65568E桑珠次仁
桑珠次仁**自治区**白**
****市白**科技街中段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白**杜琼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自治区**市白**
经度:89.24306,89.24568 纬度: 29.01289,29.01912****环境局
2020-04-16
日环审〔2020〕22号
1467.89
19.5****
****2329MB1K65568E**九新环境****公司
****0191MA6T35ALXJ
2021-04-13
2024-11-042024-11-29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38259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杜琼乡灌溉片区 项目杜琼乡灌溉片区设计灌溉面积达到4554.5亩;其中农发已配套灌溉面积1917.5亩,灌溉田间渠系配套控灌面积2637.0亩(改善现有耕地面积864.6亩、改善现有草地面积652.0亩、新增开发耕地面积1120.4亩)。 杜琼乡东普村灌溉片区田间渠系配套工程规模属V等小(2)型,主要建筑物包括**支渠10条,总长6.758km,分水闸10座,**田间排洪渠长1.985km。 ②巴扎乡工程区 巴扎乡田间**排洪渠一条,总长0.85km(含上游右岸导水堤长0.35km),**上游山沟左分流导水堤长1.0km,改造下游灌溉支渠长0.25km,新、重建交叉建筑物共6座(其中**公路排洪涵洞1座,重建主排洪渠排洪涵洞2座、重建主排洪渠农桥2座、重建主排洪渠支渠排洪槽1座)。①杜琼乡灌溉片区 项目杜琼乡灌溉片区设计灌溉面积达到4554.5亩;其中农发已配套灌溉面积1917.5亩,灌溉田间渠系配套控灌面积2637.0亩(改善现有耕地面积864.6亩、改善现有草地面积652.0亩、新增开发耕地面积1120.4亩)。 杜琼乡东普村灌溉片区田间渠系配套工程规模属V等小(2)型,主要建筑物包括**支渠10条,总长6.758km,分水闸10座,**田间排洪渠长1.985km。 ②巴扎乡工程区 巴扎乡田间**排洪渠一条,总长0.85km(含上游右岸导水堤长0.35km),**上游山沟左分流导水堤长1.0km,改造下游灌溉支渠长0.25km,新、重建交叉建筑物共6座(其中**公路排洪涵洞1座,重建主排洪渠排洪涵洞2座、重建主排洪渠农桥2座、重建主排洪渠支渠排洪槽1座)。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①工程设置的施工场地应划定临时用地范围、明确用地数量的基础上进行备案,以此作为施工管理的依据,不得随意扩大,如工程确需要扩大用地范围施工场地时,应向当地环保、国土等主管部门履行变更设计程序。 ②做好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建场前先剥离表土并集中堆存于场地一角,并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以及养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硬化,平整土地,回填表土,播撒草籽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③施工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合理处置,禁止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 2、施工便道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划定施工便道边线,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便道的范围。施工便道应划定界限,即在施工便道两侧各0.5m区域采用拉绳、树立旗帜等措施,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行驶,避免车辆行驶对便道两侧植被进行碾压。 ③便道整治:施工便道使用前多数在路面铺设料石土方,在施工期结束后,应将铺设料石土方先行去除,恢复原有的基础地面,或暂不去除铺设料石,对已塌陷部位进行适当平整,从而为土壤及植被的恢复奠定基础。 ④严禁施工便道随意占压工程两侧草地植被。 3、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对施工废水和固废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环境污染而间接影响动植物生存。 ②施工结束后需安排人员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生态恢复,通过播撒适应当地气候的草籽等方式进行绿化,做好植被恢复种类的选择和培育,迹地恢复的植被应保持与周边原生植被和景观的一致性。 ③施工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工程结束后拆除各类设施,清理碎石、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被生长和影响景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有利于动物的迁徙,从而恢复评价区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和美观。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和偷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牌,警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野生动物自觉保护。 4、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减少开挖面,严禁乱开便道以减少水土流失,禁止在大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 ②不可在沿河两岸直接冲洗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油必须集中收集,不可让其直接流入河道,影响河流水质。 ③水渠填筑及时夯实,避免水土流失。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拆除旱厕并填埋,同时对施工期修建的沉淀池进行填埋,同时清除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材料等,不乱丢乱弃,并对占地区域播撒当地草种进行绿化恢复。 ⑤工程建设期间,以公告、散发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在施工河段进行捕鱼;建立鱼类及时救护机制。 1、地表水环保措施 ①禁止在沿河两岸直接冲洗机械设备,必须集中收集,禁止废水直接流入河道,影响河流水质。施工单位应在指定位置冲洗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简易沉淀池的尺寸约2m(长)×2m(宽)×1m(深),其上清液可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剩余部分自然蒸发,施工结束后回填沉淀池。 ②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防止机械设备跑、冒、滴、漏现象对地表水产生污染。 ③施工中的挖方土石要及时清运,防止雨水冲刷等,尽量减小其对水环境的影响。 ④在每个临时施工场地内建1处简易防渗旱厕(2m×2m×2m),禁止直接排入河流。 ⑤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外运浇灌草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拆除旱厕,消毒后、填埋处理。2、地下水环保措施: ①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油料的渗漏检测,一旦发现渗漏,立刻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防止油品泄漏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②加强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污染物妥善处理,达标排放。 ③落实沉淀池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禁止出现大规模泄露现象。3、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运料道路、施工场地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抑止,大风天气材料堆场覆盖处理。如果只洒水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如清扫后洒水,抑止效率能达到90%以上。有关实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每天进行洒水降尘作业4~5次。 ②水泥和细沙运输采用遮盖运输,避免运输期间的跑、漏现象。对施工道路定期养护、维修、清扫,保证路面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③对施工机械、车辆、发电机进行定期检修,注意机械车辆和发电机的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尽量使用轻质燃油,并避免燃油的泄漏。 ④对松散的场地及时夯实,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尽早将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和迹地恢复,避免起尘。 ⑤避免大风时段砂石料砼拌和等高扬尘工序的施工作业,减小对周围居民点影响。在高产尘区的施工人员需加强个人防护,施工作业时需戴防尘口罩等。同时,将砼拌和等高扬尘工序布置在远离居民位置,距离环境保护目标200m以上。 ⑥合理安排运输等工序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空气扩散条件不好的天气进行作业。 ⑦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防止恶臭影响周围环境。 ⑧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 ⑨散装材料(如砂石料等)运输时,运输车辆需加盖篷布,行经居民区路段时运输车辆必须减速慢行,减少运输扬尘产生。4、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与施工场所,沿线应禁止夜间施工,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也可考虑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的一侧建临时围墙代替隔声墙的作用,土方工程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 ③施工期噪声夜间干扰居民休息,禁止夜间(23:00~8:00)施工作业;环境保护目标路段的施工应酌情调整施工时间,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敲击等作业施工活动的声源。尽量将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集中居民点周边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木制隔声板等。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④项目区域内的现有道路若在施工期用于运输施工物资,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一方面减少对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另一方面考虑不对原有道路的交通严重造成影响。此外,运输车辆在途经集中的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需新修筑的施工便道应远离集中居住区及其它敏感建筑。 ⑤做好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的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在途经居住小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对集中居民点等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⑥建议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若采取降噪措施后仍达不到规定限值,施工单位应向受此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致歉并给予赔偿。5、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①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弃方及时清运并沿渠道沿线摊平处理。 ②施工生产生活区中做好临时堆土拦挡、苫盖、排水设施和在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场地平整清理,减轻水土流失,减缓土石方料对环境的影响。 ③建筑弃渣主要为废弃钢筋、水泥袋,****收购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建筑垃圾,送至当地住建部****处理场进行处理。 ④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收集后定****填埋场处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已落实 1、施工场地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①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可剥离的表土进行了剥离,施工期间剥离的表土进行了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回覆利用,并在渠道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撒播草籽绿化。 ②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建场**行了剥离表土,并集中堆存于场地一角,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用了密目网进行苫盖以及养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硬化,平整土地,回填表土,并播撒草籽促进生态恢复。 ③施工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未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 2、施工便道生态环境减缓措施:①已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已划定施工便道边线,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便道的范围。 ③便道整治:施工便道使用前多数在路面铺设料石土方,在施工期结束后,已将铺设料石土方先行去除,恢复原有的基础地面。 ④已严禁施工便道随意占压工程两侧草地植被。 3、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了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对施工废水和固废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未影响到动植物生存。 ②施工结束后安排人员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生态恢复,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恢复。 ③工程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类设施,清理碎石、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被生长和影响景观的杂物。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了对动物的影响;施工人员未捕食和偷猎野生动物。 4、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了施工计划,施工时按施工图纸规定进行开挖,减少了开挖面,未设置施工便道,未在大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 ②未在沿河两岸冲洗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油进行了集中收集,未流入河道,未影响河流水质。 ③水渠填筑及时进行了夯实,避免了水土流失。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对施工期修建的沉淀池进行了填埋,同时清除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材料等,未发生乱丢乱弃现象,并对占地区域播撒了草籽,促进生态恢复。 ⑤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处理,减少对景观效果的影响。 ⑥工程施工期间,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未在施工河段捕鱼;未捕猎野生动物等。1、地表水环保措施 已落实 1、未在沿河两岸冲洗机械设备,废水未直接流入河道,未影响河流水质。施工单位施工场地内设置了冲洗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简易沉淀池的尺寸约2m(长)×2m(宽)×1m(深),其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剩余部分自然蒸发,施工结束后回填了沉淀池。 2、施工期间加强了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防止机械设备跑、冒、滴、漏现象对地表水产生污染。 3、施工中的挖方土石已及时清运,防止雨水冲刷,减小了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4、巴扎乡工程区域租赁村民民房,未建设防渗旱厕。杜琼乡片区设置了1处简易防渗旱厕(2m×2m×2m),施工结束后已进行拆除、填埋处理。2、地下水环保措施: ①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油料的渗漏检测,一旦发现渗漏,立刻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防止油品泄漏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②加强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污染物妥善处理,达标排放。 ③落实沉淀池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禁止出现大规模泄露现象。已落实 1、施工期加强了施工机械管理,对施工机械油料渗漏进行了检测,未发生渗漏,未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2、加强了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妥善处理,达标排放。 3、沉淀池、旱厕均进行防渗处理,并加强了日常管理,未出现泄露现象。3、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已落实 1、施工场地采用了洒水和清扫等措施抑尘,对材料堆场进行了覆盖处理。每天进行洒水降尘作业5次。 2、水泥和细沙运输采用了遮盖运输。 3、对施工机械、车辆、发电机进行了定期检修,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期间采用轻质燃油,未发生燃油的泄漏现象。 4、对松散的场地及时夯实,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及时将裸露土地进行了迹地恢复。 5、大风天气未进行砂石料砼搅拌的施工作业,未对周围居民点造成影响。在高产尘区的施工人员加强个人防护,作业时佩戴防尘口罩。施工场地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超过200m。 6、合理安排了运输等工序作业时间,未在空气扩散条件不好的天气进行作业。 7、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防止了恶臭影响周围环境。 8、加强了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 9、散装材料(如砂石料等)运输时,运输车辆进行了覆盖,行经居民区路段时车辆减速慢行,减少了运输扬尘产生。4、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已落实 1、施工期采用了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其进行了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未超过国家标准。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未发生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 2、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夜间未施工;并做好了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区远离环境保护目标。 3、施工期间夜间未施工。 4、项目区域内的现有道路在施工期用于运输施工物资,合理安排了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减少了对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未对原有道路的交通造成影响。此外,运输车辆在途经集中的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做好了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的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在途经居住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对集中居民点等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未接到报案和投诉。5、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已落实 1、土石方未随意堆放,无弃方。 2、施工场地做好了临时堆土拦挡、苫盖、排水设施。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场地平整清理,减轻了水土流失,减缓了土石方料对环境的影响。 3、建筑弃渣主要为废弃钢筋、水泥袋,****收购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建筑垃圾,送至当地住建部****处理场进行处理。 4、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再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削减施工人员对评价区内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在施工区标桩划界,在施工区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牌,在工程建设期间,以公告、散发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制定严格的制度,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林区狩猎,在施工江段进行捕鱼活动或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以削减施工对野生动植物的人为影响。 2、划定工程占地界线 在各工程项目正式施工前,要在占地四界埋设标桩,划定工程占地界线,控制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和活动范围,杜绝乱挖、乱填、乱踩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减小工程项目建设的影响范围。 3、加强材料运输管理 进入项目区承担建筑材料等物资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建筑材料运输应避开高峰期,减轻现有道路的拥挤程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 对施工机械应严格把关,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机械。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具,有条件的要尽可能采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以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对施工机械洗涤、维修产生的污水,要定点倒放、深埋,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5、加强用火管理 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施工期安全防火措施,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与当地林业部门签定“防火责任书”,加强管理采取合理措施作好防火工作,防止林地火灾发生,并在各个工区设置防火警示牌。在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防火管理,并注重林地防火的宣传。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每一道施工工序,尽力防止人为施工失火。施工中,根据材料、工艺特点、环境、季节等条件规范人的行为,采取措施正确用火和防止自然现象可能导致燃烧的可能性,配备防火设施。并采取有效的组织和措施以达到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 6、加强施工组织安排的管理 认真组织施工安排,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噪声影响大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强度,高噪声机械运行应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确需夜间施工时,应将施工方案送相关环保部门审批,并及时在施工所在区域发布安民告示,让施工现场附近的单位和居民了解施工噪声影响,取得谅解,并且采取防范措施。已落实 1、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人员未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河段未进行捕鱼活动或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 2、在项目施工前,划定了工程占地界线,控制了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和活动范围,未发生乱挖、乱填、乱踩现象。 3、进入项目区承担建筑材料等物资运输的车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建筑材料运输避开了高峰期,减轻道路的拥挤,未发生交通事故。 4、对施工机械严格把关,选用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机械。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具采用了基础减振措施,降低了施工机械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对施工机械洗涤、维修产生废水未排放,未对周边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5、加强了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施工期安全防火措施。在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防火管理,并宣传了林地防火。 6、认真组织施工安排,加强了施工组织管理,噪声影响大的工程施工在白天进行,夜间未施工。 7、项目贯彻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确保了环保设施的和主体工程的同时设项目施工期间合理的安排和组计、同时施工、同时建设。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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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弃方及时清运并沿渠道沿线摊平处理。 ②施工生产生活区中做好临时堆土拦挡、苫盖、排水设施和在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场地平整清理,减轻水土流失,减缓土石方料对环境的影响。 ③建筑弃渣主要为废弃钢筋、水泥袋,****收购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建筑垃圾,送至当地住建部****处理场进行处理。 ④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收集后定****填埋场处理。 1、土石方未随意堆放,无弃方。 2、施工场地做好了临时堆土拦挡、苫盖、排水设施。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场地平整清理,减轻了水土流失,减缓了土石方料对环境的影响。 3、建筑弃渣主要为废弃钢筋、水泥袋,****收购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建筑垃圾,送至当地住建部****处理场进行处理。 4、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再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施工场地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①工程设置的施工场地应划定临时用地范围、明确用地数量的基础上进行备案,以此作为施工管理的依据,不得随意扩大,如工程确需要扩大用地范围施工场地时,应向当地环保、国土等主管部门履行变更设计程序。 ②做好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建场前先剥离表土并集中堆存于场地一角,并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以及养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硬化,平整土地,回填表土,播撒草籽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③施工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合理处置,禁止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 2、施工便道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划定施工便道边线,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便道的范围。施工便道应划定界限,即在施工便道两侧各0.5m区域采用拉绳、树立旗帜等措施,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行驶,避免车辆行驶对便道两侧植被进行碾压。 ③便道整治:施工便道使用前多数在路面铺设料石土方,在施工期结束后,应将铺设料石土方先行去除,恢复原有的基础地面,或暂不去除铺设料石,对已塌陷部位进行适当平整,从而为土壤及植被的恢复奠定基础。 ④严禁施工便道随意占压工程两侧草地植被。 3、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对施工废水和固废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环境污染而间接影响动植物生存。 ②施工结束后需安排人员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生态恢复,通过播撒适应当地气候的草籽等方式进行绿化,做好植被恢复种类的选择和培育,迹地恢复的植被应保持与周边原生植被和景观的一致性。 ③施工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工程结束后拆除各类设施,清理碎石、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被生长和影响景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有利于动物的迁徙,从而恢复评价区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和美观。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和偷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牌,警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野生动物自觉保护。 4、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减少开挖面,严禁乱开便道以减少水土流失,禁止在大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 ②不可在沿河两岸直接冲洗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油必须集中收集,不可让其直接流入河道,影响河流水质。 ③水渠填筑及时夯实,避免水土流失。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拆除旱厕并填埋,同时对施工期修建的沉淀池进行填埋,同时清除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材料等,不乱丢乱弃,并对占地区域播撒当地草种进行绿化恢复。 ⑤工程建设期间,以公告、散发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在施工河段进行捕鱼;建立鱼类及时救护机制。 1、施工场地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①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可剥离的表土进行了剥离,施工期间剥离的表土进行了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回覆利用,并在渠道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撒播草籽绿化。 ②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建场**行了剥离表土,并集中堆存于场地一角,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用了密目网进行苫盖以及养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硬化,平整土地,回填表土,并播撒草籽促进生态恢复。 ③施工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未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 2、施工便道生态环境减缓措施:①已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已划定施工便道边线,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便道的范围。 ③便道整治:施工便道使用前多数在路面铺设料石土方,在施工期结束后,已将铺设料石土方先行去除,恢复原有的基础地面。 ④已严禁施工便道随意占压工程两侧草地植被。 3、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了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对施工废水和固废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未影响到动植物生存。 ②施工结束后安排人员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生态恢复,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恢复。 ③工程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类设施,清理碎石、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被生长和影响景观的杂物。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了对动物的影响;施工人员未捕食和偷猎野生动物。 4、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了施工计划,施工时按施工图纸规定进行开挖,减少了开挖面,未设置施工便道,未在大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 ②未在沿河两岸冲洗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油进行了集中收集,未流入河道,未影响河流水质。 ③水渠填筑及时进行了夯实,避免了水土流失。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对施工期修建的沉淀池进行了填埋,同时清除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材料等,未发生乱丢乱弃现象,并对占地区域播撒了草籽,促进生态恢复。 ⑤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处理,减少对景观效果的影响。 ⑥工程施工期间,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未在施工河段捕鱼;未捕猎野生动物等。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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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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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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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施工场地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①工程设置的施工场地应划定临时用地范围、明确用地数量的基础上进行备案,以此作为施工管理的依据,不得随意扩大,如工程确需要扩大用地范围施工场地时,应向当地环保、国土等主管部门履行变更设计程序。 ②做好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建场前先剥离表土并集中堆存于场地一角,并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以及养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硬化,平整土地,回填表土,播撒草籽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③施工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合理处置,禁止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 2、施工便道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划定施工便道边线,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便道的范围。施工便道应划定界限,即在施工便道两侧各0.5m区域采用拉绳、树立旗帜等措施,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行驶,避免车辆行驶对便道两侧植被进行碾压。 ③便道整治:施工便道使用前多数在路面铺设料石土方,在施工期结束后,应将铺设料石土方先行去除,恢复原有的基础地面,或暂不去除铺设料石,对已塌陷部位进行适当平整,从而为土壤及植被的恢复奠定基础。 ④严禁施工便道随意占压工程两侧草地植被。 3、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对施工废水和固废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环境污染而间接影响动植物生存。 ②施工结束后需安排人员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生态恢复,通过播撒适应当地气候的草籽等方式进行绿化,做好植被恢复种类的选择和培育,迹地恢复的植被应保持与周边原生植被和景观的一致性。 ③施工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工程结束后拆除各类设施,清理碎石、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被生长和影响景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有利于动物的迁徙,从而恢复评价区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和美观。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禁止施工人员捕食和偷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牌,警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野生动物自觉保护。 4、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减少开挖面,严禁乱开便道以减少水土流失,禁止在大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 ②不可在沿河两岸直接冲洗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油必须集中收集,不可让其直接流入河道,影响河流水质。 ③水渠填筑及时夯实,避免水土流失。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拆除旱厕并填埋,同时对施工期修建的沉淀池进行填埋,同时清除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材料等,不乱丢乱弃,并对占地区域播撒当地草种进行绿化恢复。 ⑤工程建设期间,以公告、散发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在施工河段进行捕鱼;建立鱼类及时救护机制。1、施工场地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①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可剥离的表土进行了剥离,施工期间剥离的表土进行了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回覆利用,并在渠道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撒播草籽绿化。 ②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建场**行了剥离表土,并集中堆存于场地一角,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用了密目网进行苫盖以及养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硬化,平整土地,回填表土,并播撒草籽促进生态恢复。 ③施工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未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 2、施工便道生态环境减缓措施:①已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已划定施工便道边线,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便道的范围。 ③便道整治:施工便道使用前多数在路面铺设料石土方,在施工期结束后,已将铺设料石土方先行去除,恢复原有的基础地面。 ④已严禁施工便道随意占压工程两侧草地植被。 3、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了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对施工废水和固废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未影响到动植物生存。 ②施工结束后安排人员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生态恢复,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恢复。 ③工程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类设施,清理碎石、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被生长和影响景观的杂物。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了对动物的影响;施工人员未捕食和偷猎野生动物。 4、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了施工计划,施工时按施工图纸规定进行开挖,减少了开挖面,未设置施工便道,未在大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 ②未在沿河两岸冲洗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油进行了集中收集,未流入河道,未影响河流水质。 ③水渠填筑及时进行了夯实,避免了水土流失。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对施工期修建的沉淀池进行了填埋,同时清除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材料等,未发生乱丢乱弃现象,并对占地区域播撒了草籽,促进生态恢复。 ⑤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处理,减少对景观效果的影响。 ⑥工程施工期间,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未在施工河段捕鱼;未捕猎野生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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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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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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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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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